跳到主要內容區
回首頁 | English

入學考試規則

神學碩士班(Master of Theology)

入學考試規則

◇筆試或筆電輸入答題:

(1)專業知識與論述:考試題目預設考生已經具備一定專業知識,主要評量考生的專業知識(50%)、寫作表達(25 %)、推理論述(25%)的能力。每年於10月中旬在校方網站公告筆試指定參考書目。

(2)英文:英文閱讀測驗(30%)與神學專業英文(70%)。英文閱讀測驗測試學生的一般英文字彙與閱讀理解能力,以選擇題為主,亦可能包括簡答題;神學專業英文考試題目為考生主修科目的英文神學材料,份量為一般書籍大 小6頁左右,考生需在指定時間內寫出其內容大要,主要測試考生對於考題整體內容的理解能力,考生若僅完成一部分時,只能按其完成部分的百分比計其分數。

(3)專業知識與論述考試時,可使用紙本聖經或電子聖經(只具聖經功能),若是使用電子產品,只能顯示聖經頁面,若電子產品之螢幕有顯示任何其他畫面,視同作弊處理。

(4)英文考試時,先做英文閱讀測驗,交卷後,再做神學專業英文。英文閱讀測驗不可使用紙本或電子英漢辭典;神學專業英文可使用紙本或電子英漢辭典(只具辭典功能),若是使用電子產品,只能顯示辭典頁面,若電子產品之螢幕有顯示任何其他的畫面,視同作弊處理。

(5)每科考試時間及答題字數,專業知識與論考120分鐘,述至少二千二百字;神學專業英文考130分鐘,至少一千四百字。(作答卷要列出字數

(6)請自行攜帶黑色、深藍色原子筆或鋼筆作答。選擇筆電輸入的考生請自行攜帶筆電。



◇口試:神碩教授團與考生面談,每位考生約30分鐘,為維護考生權益,全程錄影。口試老師需要在口試(或筆試)增加原文測驗:比如閱讀、翻譯、文法分析。



◇錄取標準:

 (1)筆試成績100分為滿分,60分為及格,若有一科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(四捨五入後取至小數點第二位)。專業知識與論述佔50%,英文佔50%,口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。

 (2)招生最低錄取總成績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之,依總成績高低錄取,得酌列備取生。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,本校得不足額錄取。若總分相同時,則依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。

 (3)考試項目如有缺考者,不予錄取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