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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通報(隔離及防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)

#衛福部 ⏲發文時間:2020.06.18

❗️自6月17日起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者」始得請領防疫補償❗️
 
✏️自 109 年 6 月 17 日起,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者」始得請領防疫補償。「無居留證」之非本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「不得」請領防疫補償。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」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,仍須遵守防疫規定,隔離或檢疫期間,均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、未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、未支領薪資及未領有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,才符合防疫補償請領資格。
✏️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,可於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10 時撥打免付費的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洽詢。
新聞全文:https://bit.ly/2ANbKCj
申請資訊:https://bit.ly/2UpQl80
 
衛福部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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